風筒安全操作規程 | |
發表時間:2016-02-23 閱讀次數: 字體:【大中小】 | |
風筒安全操作規程: 1、風筒工負責所管轄區域內風筒的安裝、運送、維修和拆除等工作。及時將不用或損壞的風筒回收上井,并及時修補井上下破損的風筒。 2、入并必須帶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,必須熟悉自己分管地區掘進工作面情況,如風筒直徑、長度、巷道掘進速度或貫通日期等。 3、風筒吊掛要平、直、緊、穩,避免車剮、炮崩,必須逢環必掛。鐵風筒每節吊掛! 點,每節風筒末端兩側的掛勾應用鐵絲系在巷道幫壁上. 4、要求風筒之間接口嚴密。膠質風筒可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接頭,插接時要順接。 5、使用膠質風筒時,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一節鐵風筒過渡。局部通風機和鐵風筒的接頭處要加墊圈,要上緊螺絲;鐵風筒與膠質風筒套接處要用鐵絲箍緊。 6、一列風筒的直徑要一致;如果直徑不一,要有過渡節。 7、風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離,按各礦務局的規定執行,但必須保證工作面有足夠的風量。 8、經常檢查井下風筒,如有破口要隨時修補,做到不漏風。 9、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,不準拐死彎。分岔處要設三通。 10、斜巷和立井掘進時,風筒接頭、風筒的綁扎要特別牢固。 11、更換風筒時,不得隨意停局部通風機,必須停機時,應與掘進工作面的班組長和司機聯系,待停止工作、撤出人員后方可更換。當巷道內瓦斯涌出量大時,必須把工作面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后再更換風筒。 12、巷道掘進完工后,應在通風區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。拆除的風筒要裝車運至井上,進行沖洗、曬干和修補。 13、拆除風筒時,應由里往外依次拆除。拆除獨頭巷道風筒時,不準停局部通風機。 14、應注意防止運行中的礦車撞、擠、剮風筒。 15、跨帶式輸送機、刮板輸送機操作時,必須先同輸送機司機聯系好,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運轉,以保證操作安全。 16、大巷高頂操作時要設臺架,工作時要站穩;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,要設安全警戒,嚴防被電車剮、撞,并應注意防止架空線觸電傷人。 17、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,風筒可用硬質風筒和帶鋼絲骨架的橡膠或塑料可伸縮風筒。塑料或橡膠風筒必須具有抗靜電和阻燃的安全性能。18、安裝鋼絲骨架風筒時,在裝卸過程中應注意輕裝輕放,切勿徑向擠壓和被鋒利雜物碰撞等,以免變形損壞。 19、用快速接頭軟帶連接風筒時,兩節風筒的端圈要對正、接攏、披風布搭好后,再用快速接頭軟帶將兩端圈卡緊。接頭軟帶收緊力要適當,以不漏風、不拉脫為宜,接頭軟帶的手把位置以在風筒側面向下為好。 20、在風筒末端(入風口)加接風筒時,應先將加接的風筒吊掛于鋼絞線上,再對正接頭接好,避免風筒彎曲、折疊堵塞風道。 21、風筒急拐彎處必須用硬質弧形彎頭連接。 22、處理風筒內的積水時,在風筒長度超過500米時,可以直接解開快速接頭軟帶進行放水;在處理500米以內的風筒中的積水時,須先打開局部通風機安全窗,然后方能解開接頭進行放水。 23、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風方式時,風筒出口或入口到工作面的距離、壓入式風筒和抽出式風筒間重疊段長度,應符合各礦作業規程的規定。 24、風筒上井后,首先應刷洗、曬干,檢查風筒損壞情況及耐用程度,再根據檢查情況分別處理。 25、修補風筒時,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制。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釘,補釘以圓形為好;補丁壓邊應大于破口尺寸20毫米;為防止補釘補后翹邊,補釘邊應裁成斜面;補釘和破口應刷凈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,晾干后才能涂上膠漿進行粘合,補丁粘合后應用木手錘砸實,使其粘合嚴密,保證不漏風;粘好的風筒應再涂上滑石粉。對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,必須先用線縫合后再進行粘補。 26、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,吊環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,兩端鐵圈要縫牢。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,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,一般為200毫米。 27、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,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應晾曬一次. 28、制作三通、彎頭及過渡節時,要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制作,要注意平直。過渡節長度不應少于2米。 29、焊接風筒圈時,要按電焊工的有關規定進行。圈要焊牢固,并要砸平調圓。 30、晾曬、沖洗、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,風筒必須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補。 31、修字后的舊風筒,應按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,并做好標志,以取用方便. 32、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,要防止鐵絲劃手、扎腳和碰傷眼睛。 33、修補風筒時應準備一臺局部通風機,用來吹干風筒,并準備一臺縫紉機及修理工具。 34、汽油、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,并應保持油桶嚴密,嚴禁煙火。 35、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;若必須使用時,應有安全防火措施,并經有關單位批準,下班無人時應將火爐熄滅。 36、風筒修理室內必須備有滅火器材,做好防滅火工作,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。 37、電動縫紉機的操作及注意事項如下: (1)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、絕緣良好,防止漏電傷人;(2)縫紉機使用者必須經過培訓,在熟練掌握機器性能后才能獨立操作;(3)使用縫紉機前,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,轉動是否靈活;(4)使用前各油眼都要適當注油,使用中要隨時加油;(5)使用縫紉機時,不宜戴手套,兩手距離機針必須在60毫米以上。上下線要均勻,要掌握一定轉速,防止扎手;(6)使用中如出現故障,應立即停機處理,故障排除后再用;(7)修理中需拆卸機頭時,注意不要丟失零件;(8)交接班時,應把機器擦凈;發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完時,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,以便繼續處理。 38、洗風筒機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如下: (1)要有專人負責,操作人員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;(2)工作前,應首先檢查機器的完好狀況,然后才允許操作和合閘送電;(3)操作人員必須穿膠鞋、戴絕緣手套和戴工作帽,衣服穿戴要整齊,以防觸電和衣、物被卷入機器;(4)開始工作時,首先將離合手把打到控制位(即工作狀態),并打緊;(5)開外殼時,應兩手端平,向上推起。如果在開啟外殼后,內殼位置不當,要用手搖動蝸輪裝置,使內殼轉動到合適位置,不得用手直接轉動內殼;(6)內殼開啟后,再開始加水,加水要適量,一般為整機的五分之二較為適當。加水后將所要洗的風筒放入機內,一般洗直徑為500-600毫米風筒時放1節、500毫米以下的風筒放2節;(7)放入風筒后,先蓋內殼,內殼一定要擰緊、蓋嚴,防止風筒和水被甩出而發生意外,內殼蓋好后再蓋外殼,也要擰緊蓋好;(8)蓋好內外殼后,將離合手把打到松開位置,即“0”位上;(9)確認可以開機時,由專人負責送電,送電人員必須戴干燥絕緣手套才能合閘送電。先送電、后開機,在開機時,所有操作人員應遠離機器;(10))洗10-15分鐘后即可停電。停轉平穩后,操作人員才可靠近機器,此時嚴禁送電;(11)操作人員按順序取出風筒并按動放水裝置排除臟水,另換凈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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